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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报讯(记者 李锦)自7月3日起,我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全面展开,报名首日,全区共有近300名高校毕业生从网上报名,竞聘村干部岗位。此次,我区决定先聘10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区100个行政村任职,报名时间为7月3日至7月7日。
据了解,此次选聘村干部主要是针对我区各高校、外地高校宁夏生源的2006年至2008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及各县(市、区)选聘到村任职的,自治区科技厅选派到村担任科技特派员的,在我区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服务期满1年的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者每人只限报一个县(市、区),报考人数与各县(市、区)拟选聘人数最低开考比例为2∶1。待选聘人员确定后,将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并与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签订 《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用合同书》,聘期为2年。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岗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此次,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正式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预备党员或非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共青团员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同时兼任村上的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员。自治区财政为选聘到村任职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安置费,对于到村任职后未满一年而离开的人员,将安置费从其工作、生活补贴中扣除,发放给替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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