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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夏50年的历史长河中,许多改革助推了自治区的发展与起跳,其中有一项改革,被誉为宁夏最具影响力的民生改革:始于2006年的“统一招标、统一定价、统一配送”的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这项改革让全区范围内销售的药品平均降价40%以上,群众就医看病少掏4亿多元。
“这是一剂解决看病贵的良方。”宁夏药品“三统一”改革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
砸断药品流通环节“代理链”
看病贵、药价高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一问题的首要症结是药品流通环节中的“代理链”。
在人口仅有600多万的宁夏,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2.7万人从事药品流通经营。据调查,药价中真正属于生产的成本仅占药价的30%,医院和代理商的利润占30%,其余40%为流通成本。“就制度设置来讲,我们压的是中间环节。”宁夏药品招标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此次由政府主导的药品“三统一”模式,特别是其中“由政府统一向药厂而不向中间代理商招标”的规定,挤掉了药品流通领域的层层加价。其实质是政府和药品代理商之间、群众利益和市场利润之间的博弈。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刘天锡直言,药品“三统一”改革涉及全区药品流通环节每年3亿多元的利润,药商肯定要反对,工作推进的难度也相当大。
今年初,宁夏药品招标办公室会同宁夏招标局对全区药品“三统一”中标企业履约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决定37家企业的48个药品在3年内禁止进入宁夏药品招标市场,72个中标品种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且挂网公示。
掐断医药代表和医护人员间的“回扣链”
医药代表和医护人员之间的“回扣链”是助推药价虚高的又一元凶。
固原市卫生局局长童全成、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杜秦川等人介绍说,用谁的药,由医疗机构和医生说了算,医生开单越多,提成越多,医药代表的利润也就越高。而医药代表的利润和公关成本最终又转嫁到药价上由群众“埋单”。
为切断医药代表和医生之间的回扣链,宁夏在药品招标过程中,一方面,以低价质优为原则,一种药品由专家委员会确定只招一个品牌,同时制定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目录规定了药品的剂型、厂家、价格,医疗机构只能在目录内选择用药。另一方面,按照乡村、社区医疗机构顺加5%的损耗,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价不得超过15%的原则,对招标药品统一定价。
药品“三统一”规定,医生只能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统一配送的中标药品。没有选择,开不了大处方,医药代表的“公关”土壤彻底丧失。
加大监督惩处保障药品“三统一”顺利实施
宁夏药品“三统一”规定:医疗机构不能自主采购药品,由政府统一招标,所售药品由政府统一价格,并由政府确定的药品配送企业提供统一配送服务。
据调查,药品“三统一”实施后,以往每年都是两位数收入增长的银川市6家公立医院中,2006年有2家收入首次出现负增长,4家收入平均增长不足5%。固原市人民医院院长胡杰说,2007年,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例由上年的51%下降到46%,同比少收入330多万元。医院收入的减少就意味着向老百姓让利。
据统计,宁夏药品“三统一”实施至今,因违规加价、使用非中标药品等问题,全区有177家医疗机构被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有28名医务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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