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专题,最讲究的就是观点明确,以理服人。所以依照习惯,我们一上来,第一句第一段就应该讲明立场:邓婕、倪萍等人代言收的钱,退还是不退?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但这次我们不愿这么做——因为赶上风口浪尖,几位代言人特别是邓婕已成了许多网友口诛笔伐的对象,编者既非明星粉丝,也不是哗众取宠,专和广大网友对着干;只是就事论事,凭勇气说几句公道话。 中国话里有个词叫拧巴,有些人拧巴起来特别起劲儿。啥是拧巴?拿刘震云的解释,是人们会把一件事说成另一件事,又说成第三件事,或把三件事说成一件事。就像把奶粉、交易、法律三件事,说成了一件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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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费,该退不该退”之所以有争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细节尚未完全清楚,定性有困难。所以,不妨先整理出几种变数。如果看不清楚这些,讨论更多怕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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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我的问题就是不慎。因为我没有选择我用过的,或者是比较“安全”的产品代言(像服装、香水等);我也没有拒绝,去规避代言食品、药品等行业的风险,我选择了冒险 … [详细]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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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我的问题就是撒谎。哪怕不拍广告,生活中的人问你一个东西怎么样,老实的回答也应该是:我没用过,我不知道。即便转述别人的话说,这玩意儿不错,都不算撒谎。[详细]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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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问题就是夸大其辞。当然,跟广告一行有绝对关系,广告就是起放大作用的。[详细]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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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诈骗了。只有这种情况涉及法律责任,前三种都是道德上的,与犯罪无关。[详细]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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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因为这涉及不到法律责任。至于道义上有没有责任,那就两说了。“假如我是问题产品代言人”这一部分论证的就是道义上可能要负的责任。[详细] 问:为什么没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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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因为明星没有认证产品质量的义务,查遍整个中国法律体系,没有任何一个法规规定广告代言人作为公众人物有义务去审查广告产品的合法性、质量合格性。有这个义务的是质量认证部门。连媒体登产品广告都只做形式审查,为什么明星有责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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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是增加产品的亲和力,进行感性宣传。而产品质量认证,则属于理性范畴。说实在的,感性的局限就在这,乐意就买。难道看了这么多年广告,你还不懂这个吗?[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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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一定。为航空公司代言,不一定要坐过他们公司的航班吧?广告的意义只是将两者联系在一起,并不是访谈节目,邀请明星做现身说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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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惩戒办法还是有的。比如说,如果你认为他可能有不慎、撒谎、夸大其辞的一面,你可以讨厌他啊,并用言语批评其过失。问题是有的观众是这样与明星相处的:越有问题越买他的帐,看他的电影电视,听他的歌,接收他的作品——那就是观众自己情愿的了,与明星无关。[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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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按照这逻辑推论,那电视台和报纸也要承担责任,因为没有这些载体,这些明星的代言也到达不了公众的视野。如果要这样问责的话,当地工商局和部门恐怕责任比这些明星更大,是不是现在我们也要求工商局和质检部门工作人员站出来,把工资退出来,拿来给患儿治病?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所有和三鹿有业务联系的上下游环节都要站出来宣称负责。这现实吗?这正常吗?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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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认为代言有罪的杨立新教授都承认,“虽然追究明星虚假代言不存在法律障碍,但是对于消费者将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的代言人告上法庭,胜诉比较困难。因为原告一定要证明,代言人要么与广告商串通,要么明知广告虚假而仍坚持代言,但是这些方面的证据很难获得。”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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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国家的市场比较成熟,卖家与买家大致处于信息对等状态。从买家来说,一般他们比较理性,都相当注重品牌。他们对一个品牌的认知往往是经过一番积累的,并非一张明星代言人的脸孔便能让他们头脑发热。这样的消费风气之下,欧洲的厂商也不太愿意花费重金聘请明星做广告。[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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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常说,爱屋及乌;折腾到这年头,憎屋及乌。问题的关键是,邓婕眼下的“过”,很大成分存在着“桃代李僵”的“连坐之责”;一来,邓婕是在五年前代言“三鹿”,且仅与之合作半年之短,而“问题三鹿”却是发于眼下,时空的偏颇无疑是力证,换言之,以“连坐”之嫌疑来讨伐邓婕,公允了吗?这不又一活生生的“刻舟求剑”吗?[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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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话说回来,我是希望做代言的明星可以把这些钱拿出来,做一个基金。这次,也算是一个机会吧,又可以炒作一番。但是这样做会有两个问题。一是拿出多少来。要是全都拿出来,那不是爆家底,爆出一些行业公关规则。二是怎么拿,拿出来谁来监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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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最紧迫的是,要查清并追究不法分子为了个人的即得利益而非法放入添加剂的刑事责任,生产厂家在质量安全上的重大事故责任,以及有关部门失查、不作为的渎职责任。同时要设法救助那些正在遭受肾结石折磨的婴幼儿,而不是翻成年老账,去讨伐、炮轰几个代言了三鹿产品的明星,那样的话,显然是在误导公众,是在转移人们的注意力。[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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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还有人说,国外一些明星代言不善,也都受到了惩罚——我相信,如果这种惩罚来自市场力量,那是非常正常的,艺人应该有这种风险意识,就是大众可以自由评价他们,取之舍之;相反,如果惩罚手段是股强制力,变成了“打土豪分浮财”,那无异于异端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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