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
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中,经济法试题的命题特点反映如下:
(一) 题型多、题量大、覆盖面广
自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以来,经济法试卷从开始的六种题型,逐步变化为2000年试卷中的四种题型,即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综合题。
表一 历年试题题型题量分析表
通过上表我们分析出以下特点: 第一、题量大,分布广。历年试题总题量均在50多题以上,这些题目分布在全书各章的内容中。对此考生应当有足够的心理准备,避免猜题、押题的侥幸心理,一定要全面、认真的掌握教材内容,以便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此大量的考题。
第二、综合题分数上涨,难度增加。最近5年,综合题的题量虽然没有变化,一直都是四道大题,但是,分值却增加到48分,与客观题几乎形成一个平分秋色的局面。题量未变,分值增加这也说明综合题在命题上的难度和广度,特别是在一道题目当中,出现几个法律制度的结合,如将公司法、证券法和会计法的问题,组合在一个题目当中,或者将合同法与票据法的内容组合命题等等,这样就出现一题多问的形式,最多时一道题可以出现六个问题,一般的综合题也都有三、四个问题。一道综合题的分值最高可达到16分,如2004年试卷中综合题的第四题,少则也有9分。
(二)全面考核、重点突出
表二 近3年经济法各题型试题及分值在各章中的分布
 通过表二,我们可以看到教材的每一章内容都有考题,这突出了全面考核的命题思路。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每章的题量和分值上又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其中某几章的分值在历年考试中都比较高,而有些章分值又一贯较低,这又反映了突出重点的命题思路。试题分值比重较高的几章,具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与注册会计师执业联系较为密切。如第四章公司法、第六章破产法、第七章证券法、第十四章会计法等。
第二、实际应用较多。如第八章合同法(总则)、第九章合同法(分则)、第十二章票据法、第十三章知识产权法等。
第三、这些内容在教材中所占篇幅大、内容多,因此考点多、题量大,所占分值相对较高。
根据历年考试各章分值分布情况,我们可以将《经济法》教材中的各章划分为非常重要、比较重要和一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非常重要)包括: 第四章公司法,第六章企业破产法,第七章证券法,第八章合同法(总则),第十二章票据法。
第二层次(比较重要)包括:第二章企业法,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九章合同法(分则),第十一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十三章知识产权法。
第三层次(一般)包括: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分值不高,但是理解教材内容的基础),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第十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第十四章会计法。
表三 近三年各层次分值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第一,虽然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各包括五章内容,但是在试题中的分值却相差悬殊,第一层次的五章内容平均占到57.33%,特别是前年更高达64%;第二,前两个层次的分值相加,超过80%以上,突出了教材的重点,可见考生掌握前两个层次的内容是取胜的关键。
(三)突出新规定、新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