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我的亲奶奶死的早,我现在的奶奶是爷爷后来娶的。在1982年的时候,我们全家从外地调回武汉。当时我们跟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房子是爷爷单位分的(住房证上的名字是爷爷的)。不久,爷爷病逝,奶奶要一个人住,要死要活的。父母都是老实人,拗不过她,只好搬了出来。但是我们还是经常去看她照顾她,妈妈每天下班,都去帮他做家务。后来,我姑姑一家从外地回来,在她那住了一段时间,和她闹矛盾,好象还打过架。这件事我们没有怎么管,她就把气发在我们身上,从此不许我们去看她。后来1997年房改时,她瞒着我们将爷爷的房子买下。并说房子是她的,还叫人带话给我们说:要是我们打这个房子的主意,就找人打我们。她还向组织上说我爸去法院告过她虐待过爷爷(她这是做贼心虚,我爸爸从未告过她),现在她完全不认我们!现在,她跟她的侄子走的很近,还说要把房子给他(奶奶自己没有亲生子女)。我的问题是:1、我认为,这个房子是我爷爷留下的,我爸应该有继承权,至少也有50%(我爸的妹妹都明确表示不要这房子)她如果将这房子卖或送给其侄子,我们通过法律能否夺回?2、我想自己准备一些证据,应从哪些方面着手?3、因为房产证,户口(户口上没有我们的名字)都在她的手中,我也不知道这房子是否已经转给他人了。如果已经转手了,我们打官司胜算如何? 答:你没有讲到房产证上目前的产权人是谁。如果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你奶奶,则一般讲你奶奶对该房子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你奶奶有权通过遗赠、赠与、转让等方式将该房子转让给其侄子。
你觉得不公平的地方在于该房子是你爷爷分得的,你认为你父亲应对该房子的一部分享有继承权。但是从你的陈述看,你爷爷死去时该房子还未房改,因此当时是无法继承的。关键问题在于,对于你爷爷享有居住权的房子,在你爷爷去世后,谁有权通过房改成为该房子的产权人,是仅仅是你爷爷的配偶,还是你爷爷的配偶及子女都有份,这需要看当时的有关政策。建议你就房改政策问题向你爷爷的单位及有关房管部门咨询。(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