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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定资产修理 固定资产修理支出是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一部分。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如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则应将其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但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在其他情况下,后续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主要是看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的经济实质,即看固定资产修理支出是否增强了固定资产获取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是否提高了固定资产的性能,比如,是否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否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如果是肯定的,则应将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如果是否定的,则应将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予以费用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再通过预提或待摊的方式进行核算。 (五)固定资产清理 企业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具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企业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应按清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2.发生的清理费用。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如支付清理人员的工资等),按实际发生额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3.计算交纳的营业税。企业销售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应按其销售额计算交纳营业税,计算的营业税应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4.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报废固定资产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及回收残料等记入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5.保险赔偿的处理。企业计算或收到的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损失,应冲减清理支出,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6.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属于筹建期间的,冲减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或者属于生产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六)固定资产清查 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每年至少实地盘点清查一次。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清查固定资产的损溢,应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盘盈的固定资产报经批准后或期末时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报经批准后或期末时,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如果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的,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第六节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一、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及内容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四个主要特征:一是不具有实物形态;二是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三是为企业使用而非出售的资产;四是在创造经济利益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1.专利权。是指政府对发明者在某一产品的造型、配方、结构、制造工艺或程序的发明创造上给予其制造、使用和出售等方面的专门权利。只有从外单位购入的专利或者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专利,才能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和核算。企业从外单位购入的专利权,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企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专利权,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入账;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等研究与开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如果企业购买他人的商标,一次性支出费用较大的,可以将其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应根据购入商标的买价、支付的手续费及有关费用记账。投资者投入的商标权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3.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一企业或单位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将其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企业原先通过行政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未入账核算,在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时,应将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 4.非专利技术。即专有技术,或技术秘密、技术诀窍,是指先进的、未公开的、未申请专利、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技术及诀窍。对于从外部购入的非专利技术,应将实际发生的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5.商誉。通常是指一家企业由于所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益好,或由于历史悠久,积累了丰富的从事本业的经验,或者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的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 商誉可以是企业自创的,也可以是通过购买另一个企业时形成的。只有通过购买另一个企业所形成的商誉,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二)无形资产的核算 企业应设置“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无形资产的取得、摊销和转让等情况。 1.无形资产取得的会计处理 (1)购入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记入“无形资产”科目。 (2)企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记入“无形资产”科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 (3)企业接受投资者以无形资产进行的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 2.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的摊销采用直线法。企业应自取得无形资产的当月起,将其价值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记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摊销;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限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二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且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 企业应当按上述规定的摊销期限平均摊销无形资产的价值,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3.无形资产出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发生的净损益应记入 “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 二、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是指除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外的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等。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企业在进行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时,不得随意增加费用项目,不得将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为了核算和监督长期待摊费用的发生、摊销和结存等情况,企业应设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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