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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寄售 1、寄售的概念:寄售就是货主事先将货物运往国外寄售人的地点,委托代售人按照事先协议约定的条件,在当地市场上代为销售。货物售出后,代售人与寄售人按照规定的方式结算货款。 寄售的性质:寄售业务是一种信托业务,属一种委托代理性质。 2、寄售的特点: (A)寄售人与代售人之间是委托和受委托的关系; (B)先发货后成交,凭实物买卖; (C)货物售出前,风险、费用归卖方(寄售人)承担。 3、寄售的利弊: 利有三方面: ①对寄售人来说,有利于推销新产品和开辟新市场,特别是日用品轻纺工业品; ②对代售人来说,只是为寄售人提供服务,投资少,可以做无本买卖,可大大调动代售人的积极性,又不承担风险; ③寄售是现货交易,凭实物买卖,看货成交,就地采购,付款后即可提贷,大大节约时间,对买主十分有利方便; 缺点(主要对寄售人不利) ①寄售是先发货后成交,货物售后才能收回货款,属后付的一种,不利于寄售人的资金周转; ②寄售人员要承担较大风险。风险包括运输途中、市场变动或货物运到当地不能出售还要返运,甚至亏损及外汇政策变动、寄售人选择不当等等风险。 4、费用和风险的负担 因寄售方式是先发货后成交,货物售出之前所有的开支,如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进口税等,均由寄售人(卖方)负担。也有由双方负担的,但代售人的佣金要提高,或以其他方式得以补偿。 货物售出之前,所有风险也由寄售人负担。 5、货款的收付 寄售方式成交,一般是货物售出后再收回货款。收款有如下几种: ①记帐办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结算,由代售人将款汇给寄售人; ②有的采用托收方式收取货款,有的加订“保证收取货款协议”; ③有的为了加速资金周转,采用D/A方式托收,由寄售人开出跟单汇票,然后由代售人承兑后的汇票进行贴现。 第二十二章 对销贸易 1、对销贸易的概念 对销贸易是在过去以货换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贸易方式,最为古老。但现在的做法,是把等值的进出口结合起来,做法更灵活。如互购、产品回购、转手贸易、抵销等等多种方式的总称。含义更广泛,内容更丰富,所以不能简单地称它为“易货贸易”。 对销贸易有什么特点: 特点是以货换货,进出结合(以进口抵补出口),商品作价,进出口平衡。支付方式上,既可用现汇,也可相互记帐,冲帐,定期结算,但总值要基本相等。 2、对销贸易再度兴起的原因 (1)政治因素——从60年代以后,东西方的政治关系比较缓和,冷战结束,开始缓和,彼此间都要求,希望扩大贸易。 (2)经济因素: ①苏东国家为了发展本国经济和技术上超过西方,希望从西方大量进口技术设备,但又缺乏外汇,易货是最好的办法; ②从西方国家来看,60年代后,高新技术有突破性发展,技术设备过剩。原材料短缺,支付能力不足,通过对销,扩大产品销售市场,又开辟了原材料来源,这也是个好办法; ③进入70年代到80年代,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世界经济陷入“滞胀”阶段,贸易保护主义纷纷出笼,市场竞争激烈,各国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都采取对销贸易这一措施。 3、当今世界对销贸易的发展情况 (A)70年代前,主要在苏东国家进行;70年代之后,在东西方之间进行;进入80年代,重点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幅射及南北、南南贸易之中; (B)从参与的国家看,70年代初,仅有20多个,80年代发展到100多个。几乎各类国家也卷进去了。贸易额从76年占世界贸易额的20%,发展到80年代上升到30%。 (C)从商品的角度看,已由初级产品发展到高科技产品和军火产品; (D)从范围看,70年代还带有一定地区性;到80年代已成为全球性贸易方式。 4、易货 易货又叫换货,物物交换。国际贸易中最古老的交换方式,一直延续至今。易货又有“一般易货”和“综合易货”两种。 5、互购(又有人称它为“对购”,或叫“平行交易”) (Ⅰ)互购的概念与特点 (1)概念:互购是交易双方购买对方的商品,但它与易货又有根本的差别。 (2)特点: ①互购是一种现汇交易,先进口的一方,用现汇支付货款,出口方要承担用所得货款一部或全部购买进口国家的商品,不要求完全等值; ②先进口的一方所作的购买承诺,有的只作原则规定,只限定金额。具体的商品名称、价格等问题,定合同时另定。有的在定合同时,明确规定商品名称、价格、数量与金额。 ③出口国家所作承诺,可改由第三者执行,对方也可由第三者供货。 6、产品回购与补偿贸易 产品回购日本人称它为产品分享。 产品回购是指出口机器设备的一方,承诺购买一定数量由该机器设备生产出来的产品,这种做法是回购的基本形式。 如生产出来产品不为机器方所需要时,也可通过协议,购买其他产品来代替。这种做法,接近类似我国的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的概念 所谓补偿贸易是在信贷基础上,进口机器方不用现汇支付货款,而是用产品或劳务分期偿还。可以一次付清,也可分期分批支付。 7、补偿贸易的种类:有直接补偿、间接补偿、劳务补偿。 8、补偿贸易的特征、性质、作用与局限性 (1)特征:(就是构成补偿贸易必须具备的二个条件) ①必须在信贷基础上进行,这是前提条件; ②设备供应方必须承诺回购产品或劳务的义务,这是必备条件。 这二条也是它和延期付款的根本区别。 (2)性质 ①补偿贸易是买卖,是在信贷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属于利用外资的一种形式; ②补偿贸易不是直接投资,双方除有买卖关系外,还有债权与债务关系,要按期归还货款。 国际贸易实务(串讲六) (3)补偿贸易的作用 ①对进口技术设备方的作用 (A)它是利用外资的一种贸易方式,弥补国内资金的不足; (B)能获得先进技术,提高生产能力,使产品升级换代; (C)增加出口产品种类,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能力; (D)通过回购,扩大出口,取得较为稳定的市场和销售渠道。 ②对出口技术设备方的作用 (A)通过给对方提供信贷,冲破进口方支付能力不足的障碍,扩大技术设备的销售市场; (B)在市场激烈竞争条件下,承诺回购,加强竞争力,战胜对手的一种手段; (C)通过回购,取得所需的原材料;并从转售中获取利润。有些国家作为调整产品结构的一种手段。 (4)局限性(缺点) ①出口方不但要提供信货,还要回购产品或用劳务来补偿,所以开展这一业务有一定困难; ②因为是在信贷基础上进行的,属赊购赊销性质,因此购进来的技术不可能是最先进的,也许是陈旧的,被淘汰的,所以要很好注意,而且价格较贵,很不合算。 9、国际贸易中开展对销贸易的利弊 (1)利(对销贸易的优点) ①在对外贸易中,可以不用或少用外汇; ②有助于打破贸易壁垒; ③具有融通资金和吸引外资的功能; ④对进出口商品定价具有灵活性; ⑤有利于更新和推销本国商品,维护生产就业水平。 (2)弊的方面: ①由于开展了对销,就促使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 ②不利于世界贸易格局的合理改变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章 招标和投标 1、招标投标的概念 招标(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标人(即买方)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发出招标通告,提出所购买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其他条件,邀请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 规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这就叫招标。 投标是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投出自己有竞争性的价格条件,争取中标的行为。 2、国际招标的基本做法: ①公开招标。 ②选择性招标。 3、招标投标方式的特点 (1)双方当事人不通过磋商,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和要求进行交易。 (2)招标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投标人能不能中标,完全取决于投标人所提出的递价条件:条件是否具有竞争性和与招标人关系如何。 (3)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众多投标人公开竞争。 第二十四章 拍卖 1、拍卖的概念 拍卖是拍卖行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章程和它的规则公开叫价这种方法来拍卖的,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这种贸易方式叫做拍卖。 [拍卖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是在一定的机构内有组织地进行的(拍卖中心,拍卖行); (2)拍卖业务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和规章; (3)拍卖有它特殊的做法:事先现场看货,当场叫价公开竞买,落槌成交。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 2、拍卖出价的方法: (1)增价拍卖 (2)减价拍卖 (3)密封递价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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