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0日,记者从宁夏考试院获悉,我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5月12日至20日进行,考生可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6月20至6月22日考试。 据了解,新课改试验区各县(市、区)的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语文、 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选考科目为历史、地理、生理,由考生任选一科。各科考试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均为120分,物理、化学合卷160分,思想政治与、历史、地理、生理合为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70分,历史、地理、生理各为30分,实行开卷考试)。 非新课改试验区各县(市、区)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物理和化学合卷、政治五门。语文、英语满分为120分;数学满分为130分;理化满分为160分;思想政治满分80分,实行开卷考试。 非新课程改革试验区语文、政治两科不实行分卷考试,考生全部在答卷上作答;数学、理化、英语三科实行分卷考试。分卷考试是将同一科目试题中的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各自相对集中,分开印制,客观性试题也称第一卷,考生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答案;主观性试题也称第二卷,卷题合一,考生在试卷上直接答题。 普通高等专业考试的录取工作由各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全区录取工作须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录取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20日,补录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各县(市、区)应及时将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及时公布本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我区将通过招生录取政策公开,各层次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和顺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各种照顾政策及名单公开,确保录取工作公正透明。 (记者 李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