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交通大学
2004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合在各级政府部门、党政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及各类非政府公共部门工作,胜任于中高层次综合性管理工作的务实型、复合型专门管理人才。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4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注:(1)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2)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分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二部分: (1) 资格审查
由上海交通大学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按要求填写的《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表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www.gshool.sjtu.edu.cn)或者学位中心(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或到交大MPA办公室获取。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费:100元 (2)报名方式
1.今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报考者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进行图像采集、确认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报考者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有关网上报名网址(7月10日对外公布)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现场报名期限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报名,逾期不予办理,现场报名时间:2004年7月28日——2004年7月31日。
(四)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时间为2004年10月23日、24日。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其余4门全国联考。考试语种限英语。 2. 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每门课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3.政治理论考试在联考结束后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生人数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上海交大获得MPA招生自主权,招生人数自定。
(六)培养方式
以在职学习、业余时间学习为主,集中授课。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
(七)录取原则
原单位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
(八)学习年限培养费用
2005年春季入学,学习年限2.5年,学费总计人民币3万元,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等由所在单位负担,教材、资料费等自理。
(九)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强调案例教学,注重实际操作和管理能力的培养。
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践。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与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由我校授予教育部统一制发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十)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十一)咨询和联系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上海交通大学MPA办公室 研究生院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中院2221室 MPA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北三楼(工程馆后方) 邮编:200030 电话:021-62932423(招生办)、62932970(MPA办公室) 传真:021-62822678(招生办)、32260843(MPA办公室) 网址:http://www.gshool.sjtu.ed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