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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时间安排:7月5日开始,8月6日结束。
2、录取地点: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大楼。
3、录取方式:今年在我省招生的1069所院校全部实行网上录取。
4、制定录取规则
为确保录取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招生规定和录取工作要求以及我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精神,制定了《贵州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则》,对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原则、流程、办法和工作职责、纪律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5、加强录取工作的领导
为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录取期间设立协调保障工作机构:
①网上录取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网上录取数据信息的管理,对网络运行安全提供技术指导和保障。
②录取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录取工作期间各类重要数据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网上监控招生工作中的有害信息,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同时,录取期间,设立九个工作组,要求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协作配合,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6、继续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认真实施“阳光招生”制度
招生工作中,认真实施“八公开”。录取期间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级招生办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和录取结果。努力做到录取期间每天发布录取及相关信息。
(2)坚持做好为考生服务
切实做好招生工作各个环节中为考生服务的工作,特别要做好招生录取阶段的咨询服务工作,坚持以考生为本,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录取期间,全省各级招办和省内各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咨询渠道畅通,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加大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的力度
在招生期间,要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严禁体制外招生,严禁招生乱收费,严厉打击中介招生和诈骗活动,严禁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做虚假招生宣传,有效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六不准”规定;招生监察部门要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全省各级招生部门及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完) |